深圳市羅湖區(qū)人民政府

房屋征收提示發(fā)布后,哪些行為導致的房屋征收補償費用增加部分將不予補償?

來源:羅湖區(qū)城市更新與土地整備局 發(fā)布時間:2021-10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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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答: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(nèi),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、政府網(wǎng)站以公告形式發(fā)布征收提示,告知自公告之日起至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止,因下列行為導致增加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的,對增加部分將不予補償:

 ?。ㄒ唬┬陆?、改建、擴建、裝修房屋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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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?。ㄈ┮岩婪ㄈ〉媒ǚ颗鷾饰募形唇ㄔ焱戤叺姆课莸睦m(xù)建;

 ?。ㄋ模┬潞炗喿赓U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發(fā)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賃合同;

 ?。ㄎ澹┏橐觥⒊錾?、回國、軍人退伍轉業(yè)、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(yǎng)等必須辦理戶口遷入、分戶之外的其他戶口遷入和分戶;

 ?。┮员徽魇辗课轂樽缘刂忿k理工商注冊登記、變更手續(xù);

  (七)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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