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羅湖區(qū)人民政府

公租房延期退房問題

來源:羅湖區(qū)住房和建設局 發(fā)布時間:2022-11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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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承租期間因購買、繼承、接受贈與、婚姻狀況變化等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的,可以向主管部門申請延期騰退公共租賃住房,騰退期限最長不得超過自有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六個月。其中,前四個月的租金按照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計收;后十二個月的租金按照市場參考租金計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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